Re: clubhouse 同管理處失職疏忽, 有什麼辦法?
by Monster-Ho » 2011 Jun 07 Tue, 1:38 am
真系攞命, 呢位住客, 如果你可以搵到邊條政府法例寫明執死雞究竟點執行, 我比個贊你! 呢D 系一個約定俗成的規則. 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習慣而已.
你的主人病真的不得了, 只許州官放火, 不許百姓點燈. 自己可以用盡諸如"一隻狗妙嘴妙舌, 一個人會妙回那隻狗嗎?" 的惡毒言論, 卻容不下別人一句"路過插嘴人多言, 希望不會是多敗".
但願你平時不會是要別人伸手從廁所門底給你遞廁紙的人吧~~
又或者, 你應該是一個絕對不會4,5 個人住一間酒店房間的"揾人着數" 的人. 因為, 按照規定, 酒店房間是不能夠屈蛇的~~~ 要你自己遵守規則都難, 何況其他人?
所以我地需要我地的管理同事幫手, 維持一個相對公平的制度, 但並唔系需要100%萬無一失.
你連康樂設施管理歸屬"市政局"還是"康文署"都搞不清楚, 甘你就唔好講 "連市政局的街場都維持到這條規則, 而這間clubhouse 的staff 卻不能" 的廢話. 因為管理場地的伯伯嬸嬸, 很少理會你著咩顏色底的ball鞋, 帶咩類型的球拍. 不信, 我帶你去馬鞍山室內體育館體驗下啦... 主人~~~
反而我確信一樣野肯定check, golf 練習場的最上層是不能用開球棍的. 你一使用, 很快就會被阻止. 想必, MS2902 應該是打慣golf而不知平民運動的規則了吧?
仲有, 請不要再用"這間clubhouse" 來寫你的大作了. 首先尊重一下為你自己的居所服務的人好嗎? 我們的clubhouse管理, 至少我的ball 友完全滿意.
當然, 我都覺得很多地方要澄清, 改善. 例如場租加幅, 車場大閘. 不過, 請理性討論而不是無端謾罵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