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續兩天(上星期六14/5/2016晚上7時)及今晚8時半,本人見倒同一女士在衣物收習箱翻摷內裏衣物,隨後更取走並放在自己的環保袋內離開
究竟這行為算唔算theft?
那不是供捐贈的環保衣物回收箱嗎?
其實佢呢個行為不只見過兩次,之前見過佢摷箱時同清潔姐姐傾計或有職員行過,名顯這行為是其他職員所認知的
這名女士是住客嗎?為什麼可容許佢咁樣做?
如佢不是住客,為什麼佢可以多次進入本屋苑並翻摷衣物回收箱而沒有人阻止?
是否縱容他人把善心人士捐贈的衣物留作己用或將之轉售圖利?
請正視這情況,並作出跟進
** 本人相信這名女士是住客,但佢嘅行為好大機會構成盜竊罪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