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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處譚小姐未經住戶同意在本人單位拍照

Postby 陳總 » 2020 Aug 09 Sun, 1:17 am

本人今天2020-08-08約1545時,安排了裝修師傅到本人單位視察露台有否漏水,並要求了管理處人員到場見証,管理處一名自稱譚小姐及一名技工到埸。
經檢測後,裝修師傅確認本人單位露台未有漏水跡象,當本人與裝修師傅了解時,譚小姐與技工在未經任何人同意下曾在本單位用手機及相機拍照。由於本人正與裝修師傅討論其它裝修事宜,忘記了詢問譚小姐拍攝的目的,且兩人並沒有把照片提供給本人,本人對拍攝內容並沒有任何資料,其後譚小姐與技工亦在裝修師傅離開時趁機逃離。
經諮詢法律意見後,本人認知譚小姐及該技工並沒有任何權力在本人單位拍照,此舉亦已嚴重侵犯了本人之私隱。
現在本人要求管理處人盡快以書面解釋,並在沒有本人同意前禁止向任何第三方於任何目的發佈此等相片,以及把所有在本人單位任何位置拍攝之相片刪除。
本人保留對管理工司,譚小姐及該名技工追究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侵犯本人私隱之精神損失。
陳總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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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管理處譚小姐未經住戶同意在本人單位拍照

Postby 客戶服務處 » 2020 Aug 10 Mon, 4:22 pm

謝謝 閣下寶貴的的意見。如事件對 閣下造成誤會及不便,本處深表抱歉。

當日服務處職員往單位視察 貴單位露台情況及拍照作記錄,期間本處職員將相關相片給予 閣下參閱及講解懷疑滲漏的位置。及後, 閣下之裝修師傅離開後,本處職員亦表示需再相約 閣下進入單位檢查滲漏情況。

本處重申,在單位進行檢查的相片記錄,目的是為記錄當時的實況,以便協助進行調查。此外,本處在未經該單位業戶同意下,並不會轉交予第三方。

經本處譚小姐今早與 閣下的聯絡,現已因應 閣下的要求刪除當日所拍照的相片。

如有任何查詢,請致電2608 5000與本處職員譚小姐或郭先生聯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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